涉訴信訪的基本類型及其治理研究
汪永濤 陳鵬
《社會學評論》2015年第2期
2015-11-26
題 目:涉訴信訪的基本類型及其治理研究
作 者:汪永濤 陳鵬
來 源:《社會學評論》2015年第2期
摘 要:涉訴信訪的四種基本類型是謀利型上訪、維權(quán)型上訪、無理型上訪和說理型上訪。當事人采取的涉訴信訪策略包括越級訪、倒逼策略、鬧訪和纏訪等等。法院治理涉訴信訪的策略有:做思想工作、發(fā)放司法救助金、包案責任制、源頭治理等等。信訪嵌入審判結(jié)構(gòu)具有雙重作用:一方面,賦予當事人進入維穩(wěn)系統(tǒng)進行博弈的權(quán)利;另一方面,成為訴訟程序無限延伸的制度通道。由此,基層法院出現(xiàn)“息訴”和“歇訪”的辯證律,即所采取的一系列“息訪”手段都只能起到暫時的“歇訪”作用,而不能徹底化解矛盾。
關(guān)鍵字:涉訴信訪;基本類型;治理
全 文:涉訴信訪的基本類型及其治理研究